草莓簡史

草莓是玫瑰家族的成員,最常見的品種是野生弗吉尼亞草莓(原產於北美)和智利品種的混合。 該植物從微小的白色花朵中產生多汁,紅色,圓錐形的果實,並派出馬匹進行繁殖。

雖然這些植物可以持續5至6年的精心種植,但大多數農民將它們作為一年生作物,每年重新種植。

作物需要8至14個月才能成熟。 草莓是社會植物,需要男性和女性共同生產水果。

草莓這個詞來自古英語streawberige ,很可能是因為植物派出的跑步者可能被比作稻草。 雖然它們已經存在了幾千年,但直到歐洲文藝復興時期才開始積極種植草莓。

草莓原產於北美,印度人在很多菜餚中使用它們。 早在1600年,美國的第一批殖民者就將大型草莓植物運回歐洲。另一種品種也在中南美洲被發現,其中的征服者稱為futilla 。 早期的美國人沒有打擾草莓的栽培,因為它們在野外很豐富。

19世紀早期,草莓奶油很快就被認為是一種奢華的甜點,於是開始了認真的栽培。

隨著鐵路的出現,紐約成為草莓中心,在冷藏車廂中運送作物。 產量擴大到阿肯色州,路易斯安那州,佛羅里達州和田納西州。 現在,北美作物的75%在加利福尼亞州種植,許多地區都有草莓節,第一個地區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850年。